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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会保险补缴有财务费吗

南京社会保险补缴有财务费吗

南京社会保险补缴有财务费吗

社会保险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特定人群实行的、对特定风险予以特定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南京作为一个大城市,社会保险制度自然是健全完善。但是,对于未缴纳社保的人员来说,有些情况需要进行社会保险补缴。那么,南京社会保险补缴有财务费吗?下面我们就来一一解答。

社保单位部分补缴不收费

对于南京社会保险补缴的财务费,首先要区分补缴对象的身份。对于需要单位进行补缴的情况,根据南京市医保办的规定,在企业所在地社保区域范围内办理的社保业务单位部分补缴是不收费的。也就是说,社保单位部分补缴不会产生财务费用。

个人补缴需要缴纳滞纳金

对于个人的社保补缴,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根据南京市人社部门的规定,个人社保补缴的滞纳金是按照未缴纳社保费的缴费金额的百分之0.05来计算的,逾期不办理补缴的将被加收滞纳金,以此来强化补缴意识。所以,个人进行社保补缴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财务费用。

补缴滞纳金金额上限有规定

虽然进行社会保险补缴需要缴纳的滞纳金金额是按照未缴纳社保费的缴费金额的百分之0.05来计算的,但是南京市人社部门也制定了最高的补缴滞纳金金额上限。根据该规定,对于个人社保补缴,每个月的滞纳金金额不得超过50元。不过,如果是由于企业未按时缴纳社保所产生的个人补缴,则滞纳金金额上限为当月缴费金额的5%。

个人补缴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对于想要进行南京社保补缴的个人,需要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的审核才能进行补缴,核实缴费基数等信息后方可进行补缴。此外,对于部分单位还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离职证明、证明工龄证、工资单等文件,以便进行审核。只有在审核完成后,才能正式进行社会保险补缴。

综上所述,南京社会保险补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收费。如果是单位进行补缴,则不产生财务费用;如果是个人补缴,则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对于滞纳金金额上限和审核流程,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需要进行社保补缴的个人应该仔细阅读规定,以便顺利进行社会保险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