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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大病保险哪一年

城乡大病保险哪一年

介绍

城乡大病保险是中国政府出资保障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在此项制度下,通过参保缴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医疗保障,援助患有大病的群众,保障基本的医疗需要。

实施年份

城乡大病保险制度是在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实施的。根据国家层面的文件精神,2012年底前全部市县建立了城乡大病保险制度。而从2017年开始,全国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行了一次改革,实行政府定额资助和个人自付相结合的策略,更好的保障了微收入和困难群众的权益。

政策特点

城乡大病保险制度的一大特点是实行“两癌”保险,即保障参保人员患有恶性肿瘤需要的医疗费用。此外,该制度的保障范围还涵盖了肝炎、尿毒症、严重精神疾病等常见大病。另外,在城乡大病保险制度下,每个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还可以积累资金,未来可以作为医疗费用的支付来源。

保障范围

城乡大病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包含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政府统筹资助,其中包括了个人账户资金、财政补助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第二部分是个人自付,即参保人员需要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具体来说,政府资助的比例通常为50%到90%,个人自付比例则为10%到50%之间。

病种认证

在城乡大病保险制度下,病种认证是一项重要的程序。只有在取得医院出具的《危重病病历记录》或《大病病历记录》之后,才能确立病种,申请政府资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在项目认证之后也可以在治疗过程中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五月天